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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召开2026届省级、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启动会

来源: 编辑: 学生工作部 日期: 2025 / 10 / 29

为树立先进典型,激励学生奋发成才,严格规范优秀毕业生评选流程,10月28日上午11:00,我校组织召开2026届省优秀毕业生、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启动会。学生工作部部长伍希、副部长袁雷,校团委副书记钱程,各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及团总支书记参加会议,会议由袁雷主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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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伊始,袁雷就《2026届省级优秀毕业生、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文件进行详细解读。他从评选对象、评选条件、评选程序、材料报送等方面展开说明,重点强调了两项评选的差异化标准:省优毕业生需在思想政治表现、学业成绩、社会实践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达到省级规定要求;校优毕业生则侧重“学业优良、品行端正、积极参与校园活动”等硬性条件。袁雷要求,各二级学院需严格落实落细文件规定,逐条款对照审核,确保不打折扣执行评选标准,坚决杜绝“降格入选”“人情推荐”等情况。

随后,伍希就评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。他指出,优秀毕业生评选是对学生大学期间综合表现的重要肯定,关乎学生切身利益与学校育人质量声誉,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、严谨推进。一是要层层传达部署,各学院需召开专题工作会议,向2026届全体毕业生宣讲评选政策,确保每位学生知晓评选条件与流程;二是要严格资格把关,成立评选工作小组,对申报学生的成绩、荣誉、社会实践经历等材料进行原件核验,做到“一人一档、材料齐全、真实可查”;三是要强化公示监督,评选过程中公开透明,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,主动接受师生监督,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需及时核查并反馈结果。

钱程在会上补充强调,各学院团总支要积极配合做好评选宣传动员工作,引导学生树立“以评促建”的意识,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主动申报,同时协助做好学生社会实践经历、志愿服务时长等证明材料的核实工作,确保评选信息全面准确。

此次启动会的召开,标志着我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正式拉开帷幕。通过明确评选标准、压实工作责任,为后续评选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。各二级学院表示,将严格按照会议要求,认真组织落实各项评选环节,确保选出的优秀毕业生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激励全校学生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习与成长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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